2022年平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的实施方案


2022年平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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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 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 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 依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2〕6号)和平江县教育局下发的《2022年平江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平教通〔2022〕58号)等文件精神 , 根据实际情况 ,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二、合理制订招生政策 。
(一 )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 , 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 ,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 , 充分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 , 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
1、小学就近划片招生 。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 , 入学对象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至少有一项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2022年秋季平江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区域见附件一) 。
2、初中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政策 , 实施统招统录 。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城区内小学毕业生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见附件一) 。
(二)健全有序录取机制 。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 , 明确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 , 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入学申报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 , 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 , 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或劝返回原户籍地就读 。
1、合理确定计划(2022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
2、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 , 都要接受义务教育 , 家长和学校要保障其按时入学就读 。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
1、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 认真落实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 , 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 。
2、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 , 坚持人籍一致 , 执行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政策 。
3、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
4、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 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四)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 , 要遏制学校利用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长生违规择校等行为 。
(五)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
平江县颐华学校(简称颐华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管理 , 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和录取 , 按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 , 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不得单独组织学生报名、录取 ,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 , 严格实行微机摇号招录 。
(平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系统网址为www.hcxqbm.com , 以下简称为“招生平台”)
三、规范招生操作流程 。
(一)按属地管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在街道、乡镇领导下 , 充分依托社区和村 , 紧密依靠职能部门 , 形成招生工作合力 。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 ,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 , 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
(三)“小升初”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城区小学毕业生学籍数据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数据 , 完成初中招生 。
(四)小一新生招生工作 。
城区居民子女
在招生平台上通过“城区居民子女”通道进行申报 , 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 , 审核时间为7月21日至30日 。在城区就读幼儿园的城区居民子女的数据已输入招生平台 , 作为基础数据 , 在城区外就读幼儿园的城区居民子女数据 , 需经招生办公室初步审核通过后再输入平台 , 加入基础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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